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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天然气统计和计量方法需修正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9-11-24

近年来,天然气在我国能源和经济运行中的地位日趋重要,但目前天然气的实际供应量统计却存在相当大的缺陷、偏离,以这一数据为基础做宏观规划,已难以保障天然气市场的供需平衡。同时,随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天然气运输和贸易将从上中下游一体化的公司中逐步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经营核算的公司。届时,天然气在成分、质量上的差别将对这类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巨大影响。例如,在签订各种合同时,不能再因循守旧以体积为计量单位,而更适合以热值为计量单位,这在保障企业利益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天然气的高效利用和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面对这些新形势、新变化,天然气统计和计量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显现出来,很有进一步展开讨论、研究的必要。

  应区分天然气产量和商品量

  在油气生产运作中,往往要消耗相当一部分天然气。这部分天然气大致可分为3类:一是放空燃烧,俗称“点天灯”。这在油田溶解气以及气田开发初期和在远离集输设施的边远低产气井、煤层气中普遍存在;二是就近回注油田(),增加其压力以求提高石油产量。这在油价高、气价低时是常用的增油方式,这类气大部分无法回收;三是其他损失量。例如,在许多稠油、高凝油油田开发中常常需要加热,许多高寒地区各种设施也需要保暖供热,其锅炉多就近利用自产气做燃料,如辽河油田把以气代煤热采稠油作为一项降本增产的重要措施。此外,油气田生产和集输过程中也会产生许多损耗。还应注意到,天然气产业链中游也要自耗一定的气,主要是用于管线增压机和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的动力用气;许多储气库在注入气中有相当数量的“垫底气”,无法再利用。天然气生产运输过程中的种种损耗,使其以商品气向市场供应的气量明显小于井口产量。

  世界各国天然气商品率差别大

  由于天然气井口产量在油气企业生产过程中会有相当数量的自用和损耗,只有能外输进入市场的才可算作真正的商品,所以,相应地便有了天然气商品率的概念。各国油气田损耗自产气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因而作为对外售出的天然气商品率也不同,一般可分为3种情况(见图表)

  商品率高,多大于85%。如英国天然气利用条件好,商品率达92.7%;马来西亚的天然气可就近供给液化气工厂,商品率高达93.0%

  商品率较高,一般在75%85%。如美国虽然天然气回注量较高,但放空和其他损失量较低,商品率达83.3%;墨西哥仅“其他损失”较高,回注量为0,商品率亦达79.1%

  商品率低,明显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如经济发展水平低且重油轻气的委内瑞拉、阿塞拜疆,商品率皆低于50%

  总体来看,世界天然气平均商品率自上世纪后半叶以来有所提高,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多小于80%,本世纪初多在80%以上,20042006年三年依次为80.7%80.5%80.0%。天然气商品率难以快速提高的原因,主要在于基础设施发展滞后。今后随着天然气需求量的持续增加,管线和大型液化气厂建设及运营成本的大幅降低,小型(包括撬装)液化装置的普及,天然气的商品率会有所提高。

  综上所述,天然气的井口产量与其实际可在市场上作为商品供应给买主的量之间有相当大差别。即使考虑到今后商品率有所提高,估计在近、中期也只能达到世界天然气井口产量平均值的85%

  估计我国天然气商品率为80%85%

  当前,我国对天然气商品率的统计、研究不太重视,因此笔者只能从零星报道中做些推导。例如,2013年一则新闻报道透露,“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2012年生产可销售天然气628亿立方米”,该年其产气量为722.48亿立方米,以此计算其商品率应为86.9%20186月的一篇新闻报道提到了大庆油田2018年上半年的气产量和销售量数字,据其计算商品率应为62.7%63.8%。另有报道称,至20189月普光气田已高效运行811个月,累计生产气706亿立方米,外输净化后气量超过500亿立方米,依此计算其商品率约为71%。按南海东方1-1气田的成分计,去掉二氧化碳和氮气后的烷烃全部输出,其商品率不到53.8%

  依据上述资料,从目前天然气基础设施还很不完善的情况出发,笔者推断,目前我国天然气的平均商品率可能为80%85%,取其高值也不过85%,而对于某个具体气田,有可能低到60%左右。

  应以商品气量为基础去讨论供需平衡

  在天然气宏观规划中供需间的基本逻辑是:以(井口)产量加进口量得到(表观)消费量。这样,在预测时则以预测需求量减去预测产量来得到应有的进口量。实际上,用户所使用的是油气工业上游对外提供的商品油气。当市场接收的商品气数量与上游井口气产量之间存在约15%甚至更大的误差时,仍以井口产量为基础去做宏观规划就难以实现供销间的平衡。

  同时,在天然气管输中必须建设若干压气站以提高气的输送压力,这在峰值期需加大运量时特别明显,而压缩机的动力就直接使用管道中的气。在LNG漫长的海上运输过程中,许多船的动力也来自于船上气化的LNG(少量LNG气化还用于维持船上气罐的低温)。即使合同量是以到岸气为准,但在其后的储存、再气化、运输中也要损耗一部分气。换言之,中游储运部门接收的商品气也不能全部到达终端用户。退一步说,即便不计入中游的损耗,也必须在上游向市场供应的天然气统计中采用较严格的商品量去计算实际的供应量,这样才能达到经济运作中的供销基本平衡。未注意这个问题可能是历次规划中出现过大供应缺口的原因之一。

  不同计量单位各有优劣

  因受传统规划思维的制约,再加上天然气发展不充分、不同气源质量差别问题尚未明显暴露,我国天然气长期采用单一的体积计量方式。随着油气体制改革的推进,天然气进口量(特别是LNG)加大,以能量计量进行天然气贸易的要求被提上日程。经过讨论和初步实验,我国于200812月开始实施《天然气能量的测定》国家标准。随之建立的重点实验室进行相关的设备建设和直接、间接测试方法检验,迈出了中国天然气能量计量与国际主流接轨的第一步。天然气生产和改革的实践也进一步显示出有关问题的复杂性,许多问题还有进一步分析讨论的必要。

  多种天然气计量单位并存

  以体积计。以体积计是天然气最常用的计量方法。按照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度量衡单位的规定,应以“立方米”为单位,并常以万立方米(104立方米)、亿立方米(108立方米)计之。而国外除了采用上述公制单位以外,许多情况下常以“立方英尺(cf)”为单位,并常以百万立方英尺(106cf)10亿立方英尺(109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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