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20-01-20
2020年甲醇运行逻辑或与2019年类似,短期在宏观利好、春季检修等预期下走强,但随着新产能落地、库存攀升等因素影响,呈现冲高回落的走势,甲醇中长线空头配置为主。
供应面
2019年甲醇期货价格走势较2018年整体重心下移,在区间1900—2700中运行。2019年甲醇现货价格走势与期货大致相近,供过于求的矛盾贯穿全年。
2020年新产能投放依然较多,约890万吨。年初,关注榆林二期投产情况及几套大煤化工装置。随着甲醇价格大幅下跌,甲醇生产利润大幅回撤,将降低甲醇装置投产投产积极性,导致不确定性将加大,预计2020年投产力度以及整体开工率将低于2019年。以2019年甲醇产量6152万吨为基数,预计我国2020年甲醇产量约为6560万吨,同比增速5%左右。
2020年,国际甲醇市场仍有新装置的投产计划。根据装置的技术情况和利润角度考虑,实际投产状况预计不如预期。从进口量角度看,影响2020年进口量的几个因素有:一是2020年外盘新产能的投放力度较大。二是美国对伊朗、委内瑞拉等国的贸易制裁,造成制裁国对中国甲醇出口量大幅增加,加上2020年伊朗新增产能较多,密切关注busher量产及kimiaye投产状态。三是2019年外盘秋检不及预期,许多装置仅出现短停。以往季节性明显的马来西亚及中东地区,秋检时间负荷下降不明显,考虑国外多数是老装置,不排除2020年集中春检的可能性。我们认为2020年我国甲醇进口量将持续增长,非春秋检期间月度进口量将超过100万吨,全年进口量将达到1300吨以上,同比增加25%。
需求面
2019年传统下游的利润强于2018年同期,主要受成本端甲醇价格下跌影响,年内频发的安全事故也影响了部分甲醇下游的供应能力,进而造成产品价格上涨,利润空间拉大。
煤/甲醇制烯烃近年来已经成为甲醇最大的下游需求。从2020年的投产计划来看,CTO/MTO的投产量约为170万吨,如果按期投产,到2020年年末,我国CTO/MTO总产能将达到1740万吨,重点关注青海大美及天津渤化。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预期新增产能总量不高,投产时间偏晚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整体看下游投产增速将有所放缓,对2020年甲醇需求的拉动有限。
2019年甲醇价格较2018年大幅下降,跌幅大于聚烯烃产品价格,使得产业链利润向下转移,下游利润得以修复,整体利润在-200—1800区间运行,从而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值得注意的是,目前CTO/MTO的开工率已处于高位,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有限。
我们通过CTO/MTO行业来倒推甲醇的需求量:2019年全年CTO/MTO行业整体开工率在79.9%,按照2019年年末1570万吨的CTO/MTO产能,1:3的甲醇消耗量以及54%的需求占比计算,预计2019年甲醇的需求量在7000万吨左右。2020年,新装置产能新增有限,开工率已处于高位,预计2020年甲醇的需求量在7580万吨附近。
从供需平衡表可以看出,2018年全年,我国甲醇供需格局基本平衡,供应略宽松56万吨。2019年,由于进口天量、港口库存持续高位等因素,甲醇呈现供过于求的格局,预计全年供应过剩210万吨,整体价格重心也不断下移。2020年,由于国内产量及进口量不断增加,而下游需求增加有限,预计甲醇供过于求的格局将持续加剧,经测算,供应过剩将达到280万吨,那么甲醇全年价格重心也将有所下降。
价格影响因素
宏观环境
2019年,经济下行压力逐步加大,内外部宏观环境的转弱或将导致的全球层面需求下滑,给大宗商品价格带来巨大压力,包括甲醇。时至2020年,随着全球利率超预期宽松落地,我们预计2020年世界经济将弱复苏,商品供需将边际回暖。总体来说,2020年的宏观相较2019年更为乐观。
值得注意的是,伊朗作为我国甲醇进口的第一大国,占我国进口量约3成。美伊之间的冲突也将影响原油及甲醇的走势。伊朗甲醇大部分通过霍尔木兹海峡运往我国,若冲突升级,霍尔木兹海峡遭到封锁,那么甲醇的供需格局将发生巨大变化,进口量锐减将快速拉涨甲醇价格。
基差长时间为负
港口基差方面,2019年,甲醇港口库存高企,进口新高,整体供应过剩,港口基差维持在-160至0元/吨附近,2020年国外新装置投产力度较大,预计港口基差将持续负基差结构,甚至会出现无风险的套利机会,港口基差的反弹时间节点应在2-3月外盘春检期。内地基差方面,2019年7月宝丰二期MTO投产后,基差明显走强。2020年甲醇产能还处于扩张期,而下游MTO新产能投放没有亮点,使得2020年内地基差的强度将不及2019年三四季度,但仍强于港口的负基差,内地基差将根据甲醇装置的减产、检修等计划浮动。2019年主力价差长时间处于负值状态,最差小于-150 9、浙江海宁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重大污水罐体坍塌事故
2019年12月3日,浙江省嘉兴海宁市许村镇荡湾工业园区内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龙洲公司)发生污水罐体倒塌,砸中邻近海宁市都彩纺织有限公司、海宁市亿隆纺织有限公司部分车间,罐体内大量污水向厂房内倾泄,造成部分厂房倒塌,造成10人死亡、3人重伤。发生原因是,企业事故污水罐的设计存在缺陷、罐壁钢板材料不符合标准要求、罐体施工过程中焊接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污水渗入焊缝未焊透区域,发生氧化腐蚀,使其强度持续减弱,导致焊缝处在水的静压力下发生破裂,进而罐体发生坍塌。主要教训:一是事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将技改项目发包给无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无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聘请监理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二是事故企业安全意识薄弱,未识别技改项目带来新的安全风险,对污水存储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视而不见,设施一直带病运转。三是地方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对企业环保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过程中,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备案、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
10、湖南长沙浏阳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12.4”重大爆炸事故
2019年12月4日,湖南省浏阳市碧溪烟花制造有限公司石下工区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13人受伤住院治疗。发生原因是,据初步调查,爆炸发生在石下工区包装作业区域,事发时大量工人正在11、12、13号包装工房(危险等级为1.3级)进行包装作业。据视频和技术分析,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搬运半成品时,半成品与盛装工具摩擦着火,继而引发包装工房内堆放的成品、半成品燃烧、爆炸。由于产品超大规格、超大药量(超GB10631规定的爆竹最大允许药量20倍以上),成品、半成品能整体爆炸,且作业现场严重超人员、超药量,导致群死群伤。主要教训:一是企业存在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分包转包生产工位、超许可范围生产违禁产品和作业现场超核定药量和人员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二是企业长期以出口为名生产不符合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超标违禁产品,出口环节安全监管存在漏洞,超标违禁产品出口“一路绿灯”。三是事故发生后,当地隐瞒死亡人数,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四是属地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国务院安委会已对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湖南省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正在对该事故进行调查。(转自中化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