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收氮肥及合成氨出口特别关税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8-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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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从2008年9月1日起将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别出口关税上调至150%,并实施至2008年12月31日;自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除上述两种产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继续征收100%特别出口关税;从2008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除鸟粪外的动物或植物肥料(税号31010019、31010090)征收460元/吨的出口暂定关税。
对于上述决定,体现了国家稳定肥料价格,确保粮食和经济作物生产用费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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