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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行业淘汰落后产能指标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9-05-08

国家发改委已经公布了淘汰落后产能的规划指标,有关石化行业的指标及要求如下:对炼油行业采取区域等量替代方式,到2011年,淘汰100万吨及以下低效低质落后炼油装置,积极引导100万吨-200万吨炼油装置关停并转,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炼油项目。对化肥行业通过上大压小,产能置换,淘汰技术落后、资源利用不合理的产能。对农药行业依据行政法规,淘汰一批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加快淘汰电石、甲醇等产品的落后产能。严格控制甲醇、烧碱、纯碱等产能过剩产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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