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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对美、韩、日、俄及台湾产PVC的反倾销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9-09-30

20099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69号公告,决定自2009929,继续按照2003年第48号、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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