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09-09-30
2009年9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69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9月29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48号、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