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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对日、韩、美和台湾产苯酚实施反倾销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0-02-02

2010130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号公告,根据调查结果,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苯酚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对中国大陆产业造成的损害有可能再度发生,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上述国家(地区)的进口苯酚实施反倾销措施,为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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