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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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孙伟善表示,2007年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我国化工产业利用外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地均积极落实建设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化工项目。新《目录》则更具指导性和针对性,一方面,很多领域的投资政策进一步契合《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版)》中关于化工行业的条目,也更符合化工行业“十二五”结构调整的大方向;另一方面,把我国已经取得领先技术优势的领域从鼓励类中删除,同时进一步补充了我国急需引进先进技术的领域。
据了解,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相比,新《目录》的变化是:鼓励类增加的条目中,更侧重于高档的、环境友好的新产品。如增加了环境友好的农药新品种、新剂型、专用中间体、助剂的开发与生产及相关清洁生产工艺的开发和应用,有机硅新型下游产品开发与生产。去掉了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其衍生物生产,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等传统化工产品。另外,在限制类中更新了落后生产工艺的条目,如增加纯碱及规模以下或采用落后工艺的硫酸、硝酸生产;在颜料、涂料和无机盐等领域扩大了限制范围。
此外,新《目录》的一大特点是促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包括将高端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促进外商投资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新《目录》在鼓励类中增加了化工、机械制造等领域新产品、新技术条目;鼓励外商投资循环经济;为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盲目重复建设,将多晶硅、煤化工等条目从鼓励类删除。同时,抓住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机遇,鼓励外商投资节能环保、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