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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措施

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5-15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公告指出,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厂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自20147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20167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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