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东石油化工咨询网作者:佚名发布时间:2012-07-07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利用价格杠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价格政策措施。主要是通过深化电力、天然气、水利工程供水等领域价格改革,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保障性住房、铁路、医疗等公共事业实施支持性价格政策,充分调动民间资本参与相关领域投资经营的积极性。同时,加大涉企收费减免力度,规范金融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在电力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选择部分电力供需较为宽松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试点。鼓励具备一定规模的非高耗能企业与发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试点,交易电量、交易价格由双方自愿协商确定。
在理顺天然气价格方面。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为民营资本参与天然气勘探开发业务创造条件。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非常规天然气生产领域。